- From[[讀＿哲學家的工具箱]]
- 分為「形式謬誤」以及「非形式謬誤」
- 每個[[無效論證]]都有謬誤，但不是每一個謬誤一定與無效性有關。

# 形式謬誤
1. 所有X都是Y
2. Z是Y
3. 所以，所有Z都是X
- 以上出問題的地方在於論證的結構，不論XYZ替換成什麼字詞，此論述都為無效論證！

# 非形式論述
- 著名例子—賭徒謬誤
- 今天賭徒骰出了七次人頭朝上，他認為第八次人頭朝上的機率將會降低很多，所以應該賭人頭朝下。
- 寫成論證如下：
	1. 如果我已經骰出七次人頭朝上，再骰出人頭朝上的機率將會低於50%（也就是會骰出人頭朝下）。
	2. 我已經連續骰出七次人頭
	3. 因此，下次骰出人頭朝下的機率少於百分之50
- 此為有效論述，[[肯定前件]]。
- 瑕疵在於第一句。
- 來自非形式的謬誤。

# 反駁
- 光是表達不同意並不能證明別人的論述是無效的。
- 採取以下作法：
	1. 證明論述無效（結構謬誤）
	2. 證明論述有一個或以上的前提為假。
	3. 顯示結論「必定為假」
	4. 主張證成不適當
	5. 主張使用了模糊的概念